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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城建集团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协作交流

发布时间:2026-04-03


4月3日,中山城建集团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展深度法治协作交流,聚焦国有企业经营中的法律实务难点和法治保障重点,围绕纠纷多元化解、案件规范办理、法治能力提升等方面精准对接、凝聚共识,以法治合力护航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骅,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圣开,城建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邹本进出席座谈。

座谈会上,城建集团对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立足审判职能,在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给予的专业指导和司法保障表示衷心感谢。作为市属国企,集团始终高度重视合规经营与法律风险防控。交流中,城建集团结合工程建设领域法律纠纷化解、案件规范应对、企业法治能力建设等工作,与法院深入探讨,旨在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依法经营、依规办事水平,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城建集团坚守国企担当、始终将合规经营贯穿发展全过程的做法予以肯定,并结合审判实务,逐一回应企业关切的法律问题,提出专业指导意见。法院表示,将始终立足司法职能,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在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司法赋能,积极助力提升企业法治素养和风险应对能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次法企交流为双方常态化沟通对接搭建了良好平台。城建集团将深化与法院的全方位法治协作,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经营管理,持续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城建集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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