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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纳士丨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规划院”)成立于1986年,现为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企业,是中山本土唯一的国有综合性勘察设计机构。规划院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测绘乙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咨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压力管道设计)和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一直以来,规划院坚持“精心设计、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服务本土、服务社会,致力于做专做强城市空间规划、市政交通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信息服务四大业务模块,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专业化的优质服务。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员工,招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诚信廉洁;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二)任职条件

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详见附件《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岗位需求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且所涉罪名与应聘岗位职责存在直接冲突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人民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后经评估仍不适宜履职的;

6.曾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舞弊、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境)外的;

8.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9.本人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0.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规章规定明确禁止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将个人简历以及下列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zspdwork@zspd.com),邮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应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接受其他形式投递。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聘申请表》和《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表》。其中,《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聘申请表》填写后请打印、签名、扫描(电子文档及扫描件均需发送,文件命名方式:报名表+姓名+应聘岗位);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个人岗位职责、获取奖项等情况,文件命名方式:简历+姓名+应聘岗位);

3.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张纸上;

4.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需扫描在同一张纸上;

5.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名材料需彩色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并按要求标好序号及文件名称,对应内容准确命名(例:张三本科毕业证)。应聘人员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收到反馈意见后按时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招聘到合适人选之日止。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设置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筛选,按各岗位简历选聘情况确定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考评环节人员。

四、招聘考评

考评采用面试和测评(如需)等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

根据人才引进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入选人员开展背景调查。体检与背景调查同步开展,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根据背景调查情况,由公司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公示手续。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出《录用通知书》。公司按入职流程办理入职手续及开展任前谈话等工作。

八、薪酬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薪酬福利制度规定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有关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因考察对象出现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背景调查存在重大问题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经公司研究同意,可进行等额递补或重新启动人才引进工作。

(三)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十、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聘申请表.xls

附件2: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3: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岗位需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