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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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殡葬设施项目(骨灰格及智能管理系统采购)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2026-09-01
一、增加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一、总则,增加以下内容:
10.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主体为骨灰格货物,祭拜厅硬件、智能管理系统等属于配套附属内容,属于一项应税交易,投标人仅可填报一个增值税税率。投标人应当结合本项目交易实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执行,中标后须向招标人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内容应当与本项目实际主体交易业务保持一致。
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约定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当在限期内重新开具合规发票,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1、评标委员会/1.1,原内容为: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招标人代表一名,其余四名专家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五名专家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市灯都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山市畅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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